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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ycc - 最新消息 | 2021-10-28 | 點閱數: 1220

 
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28)日宣布,自今(2021)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,調整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:

一、二級警戒措施:

1.外出全程佩戴口罩,除例外情形(如下列),得免戴口罩:

(1).於室內外從事運動、唱歌時。

(2).於室內外拍攝個人/團體照時。

(3).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(如:田間、魚塭、山林)工作。

(4).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。

(5).於溫/冷泉、烤箱、水療設施、三溫暖、蒸氣室、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。

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,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。

2.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遵守實聯制、量體溫、加強環境清消、員工健康管理、確診事件即時應變。